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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看新闻,德国前总理安格拉·默克尔说自己小时候做过的最调皮的事情是在别人的庄稼地上快乐地奔跑,踩坏了农田。我听完之后就想,我小时候做过的最调皮的事情是什么呢?想了很久都没有答案,因为我以前不是一个性格活泼的孩子,当然做不出类似于在农田上撒欢奔跑这样的事情。不过,想到我的小学一二年级,我确实做过一件离经叛道的事情,那就是在文具店偷窃。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在学校外面的文具店偷过一罐透明水晶泥。我到现在都记得,那是小学一年级的夏天,我在放学后人满为患的文具店侥幸把一罐粉色的透明水晶泥放进了衣服口袋。它大概只有两个瓶盖那么大,在得手之后,我还把它带到教室里玩了。可是,在第二年的一个没有阳光的冬日,穿着黑色棉服的我很想在校门口的摊位上再次作案,还没来得及把那罐绿色水晶泥放进外套的口袋,摊主叔叔却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将我狠狠地教训了一顿。从此,我再也没有动过从别人店里偷走水晶泥的歪脑筋。
盗窃这种行为当然是可耻的。现在想来,幸好我在偷窃绿色水晶泥的时候被老板发现了,这个习惯才没有在我生活中延续下去。但让我疑惑的是,我当时为什么那么想偷水晶泥呢?仅仅是因为贪小便宜吗?觉得不用花钱就能得到喜欢的东西让我很有满足感?但那些水晶泥价格都是在五毛钱到两块钱之间,绝对不会超过三块钱。当时,我有能力存一些零花钱来买走它们。又或者,我是在寻找一种盗窃的刺激感?但我小时候明明是一个很胆小的孩子,学校里有人欺负我,我都不敢还手。这样一个怯懦的人,她会懂得主动为自己找刺激感?
时间治愈了伤痕,但也模糊了记忆。我偶尔还是能想起一些童年的片段,但其中最温馨、最宝贵的部分好像被时间这个巨人挖走了一样,只剩下断壁残垣。时隔经年,现在的我也渐通人事,明白了“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如果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心仪的机会,那么应该靠自己的真本事去争取,而不是做些鸡鸣狗盗的事。在明面上,偷窃的行为已经从我的生活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但在每一个想保住原本不属于我的面子、光环、荣誉的瞬间,我仿佛看到那个穿着黑色棉服偷窃的小女孩又回来了。
一些题外话:
我不懂政治,但我很欣赏默克尔的性格。有一次,她在一个公众场合被服务员泼了一身啤酒,不但没有生气,还笑着对服务员说,谢谢你为我洗了一个啤酒浴。这件事说明,一个人气度越大,成就越大。有时候,原谅别人无心的错误,我们好像“亏了”,但其实是“赚了”。因为你不用把能量耗散在这些你无法控制的事情上。